七、个人股东利用“正当理由”进行低价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1.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2.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常熟哪里税务筹划怎么样,常熟哪里税务筹划怎么样、外祖父母,常熟哪里税务筹划怎么样、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高新区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常熟哪里税务筹划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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